2015年4月,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落户贵阳。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,股东包括:贵阳阳光产权交易中心、九次方大数据公司、北京亚信数据有限公司、富士康集团代表—郑州市迅捷贸易有限公司、贵阳移动金融发展有限公司。
昨日(5月26日),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发布了两份重要文档《贵阳大数据交易所702公约》和《2015年中国大数据交易白皮书》。
回复“大数据交易”可下载两份文件完整版,共369页!
下文将摘录两份文档要点,与各位读者分享。
《贵阳大数据交易所702公约》
要点如下:
一、公约总则
大数据交易所发展理念:贡献中国数据智慧,释放全球数据价值
大数据交易所发展三要素:大数据清洗、数据建模分析、大数据交易
二、交易所概述
交易所在运营过程中将逐步实现如下十大标准及规范:
三、交易所业务定位
大数据交易所经营范围是:
大数据资产交易
大数据金融衍生数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
大数据清洗及建模等技术开发
经大数据交易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
四、加入大数据交易所会员的意义与价值
……
五、交易所交易时间
365天,7*24小时
六、交易数据类型
总计30多个数据品种:比如政府、医疗、金融、企业、电商、能源、交易、交通、商品、消费、信用卡、教育、社交、社会大数据等。
七、交易所的交易撮合服务
数据卖方需要支付数据清洗、分析、建模、可视化的服务费用,收费标准是交易金额的10%。
八、数据交易的结果
……
九、交易所支付结算体系
交易所佣金为交易额的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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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015年中国大数据交易白皮书》